确立信任产品定位须阐扬怪异优势
颁布功夫:2007-04-29   起源:金融时报  
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产品系统中找到信任产品的定位,内容上就是要阐扬信任产品无法取代的造度作用,凭据客户和行业的必要,萦绕信任产品的怪异优势,设计出有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特点鲜明的信任产品,添补其他金融机构留下的市场空缺,为投资者匹配风险和收益提供更为丰硕的选择,进而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效能。
提炼和阐扬信任产品的职能优势,是为信任产品找准定位的关键地点。信任产品的怪异司法结构使得信任产品具备三个重要优势:优越的风险隔离职能、辽阔的利用领域和矫捷的买卖结构。这三个优势是其他金融产品所短缺的或者不能齐全具备的。
信任产品的上述三个利益综合起来,形成了信任产品唯一无二的职能优势。但是出于下面两个原因,对信任产品的定位依然必要加以适当的细化和规范。
第一,只管信任产品拥有风险隔离的怪异职能,可能为买卖结构提供肯定的风险保险,但是信任的风险隔离职能与信任产品的风险是两个分歧的概想。投资信任产品自身是存在风险的,信任财富的独立性微风险隔离并不能保险扑灭信任产品的风险。因而,为了在阐扬信任产品优势的同时,尽可能地削减整个行业的风险,同时也为了平衡投资者和刊行机构之间的信息差距,适当抬高投资者的参加门槛是必须的选择。
第二,从国表的经验来看,发展大规模、尺度化的金融信任产品,是信任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是由于,较通常的信任产品而言,大规模、尺度化的信任产品在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有着凸起的优势。
因而,目前应该把信任产品定位为金融产品系统中,风险相对较高、收益较高、专业性较强、合适少数成熟投资者投资的高端金融产品,而在将来,则应该致力使信任产品向更为尺度化、更为规;姆较蚍⒄,使得信任产品可能逐步面对通常投资者,使得通常投资者也可能分享信任理财的收益,同时以信任产品的特有优势更好地为整个金融系统和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