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一时股东大会决定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个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正确、齐全,没有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醒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长、否决或调换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功夫: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
2、召开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宫休闲山庄。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切合有关司法、律例、规章和《公司章程》的划定。
三、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7,672,8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5%, 全数为非流通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治理人员和监管部门辅导等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批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了局:赞成177,672,866股(全数为非流通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否决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司法定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冲冲、王正洋。
3.结论性定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司法定见书。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法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法式、表决了局等有关事宜切合司法、行政律例、大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划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合法有效。
特此布告。
陕西省国际信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