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防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造度
(经200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成立预防控股股东或现实节造人占用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造,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表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信任公司治理法子》等司法、律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划定,造订本造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对守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界说务和责任。
第二章 防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准则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该当严格限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告白等期间用度,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买卖布景的贸易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买卖必须严格依照《丽江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定》、《信任公司治理法子》和《公司章程》等进行决策和执行。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应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定》、《监事会议事规定》等有关划定勤勉尽职地推广职责,守护公司资金和财富安全。
第七条 公司成立防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工作辅导幼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总管帐师、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成员由打算财政部、信任财政部、监察审计部和投资治理部掌管人组成。
第八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依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核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买卖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钱币资金支付严格依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治理。
第九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侵害公司及社会公家股东利益情景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终场侵害、赔偿损失。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实时向证券监管等部门汇报。公司董事会成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造,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公司董事会应通过法式执行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和现金。
第十条 发生资金占用情景,公司应依法造订清欠规划,依法实时依照要求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丽江证券买卖所汇报和布告。
第十一条 公司财政部门应定期进行查抄,向公司汇报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严格限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第十二条 注册管帐师在为公司年度财政管帐汇报进行审计工作中,该当凭据第二章划定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注明,公司该当就专项注明作出布告。
第四章 责任查究及处罚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协助、狂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赐与处罚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者提议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造度所称“关联方”按财政部《企业管帐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丽江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定》的划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造度未作划定的,合用有关司法、律例和《公司章程》的划定。
第十六条 本造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核准后执行,由公司董事会掌管诠释。